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生活
垃圾分类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分突出,法治基础薄弱,资金、队伍、设施短缺等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的提升。
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具备城乡一体化条件的农村,垃圾分类系统应尽可能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通过适度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减少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量,同时打通有害垃圾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出路,实现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不具备城乡一体化条件的农村,垃圾分类系统应尽可能与当地的特色产业与自然条件相结合,为有机垃圾与无机灰土寻找就地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能利用的其他垃圾集中收集后,在受控的处理设施中集中处理。环保部门也应该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角度出发制定污染控制标准,为此类小型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受控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指导与规制保障,务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